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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可以取代专业律师吗? ——兼议劳动法领域人工智能的应用

来源:无锡律师事务所 作者: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8-05 21:28:07 阅读数: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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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查阅人工智能专业文献和现实发展的动态报道,先从AI在法律服务业不可能完全替代律师的原因进行了总述,分析了法律思维是人的思维,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劳动法律特点,运用例证法研究AI在劳动法领域的应用,得出了AI短期内无法取代律师、只是一种赋能劳动力工具的结论。与其说律师行业正冲向由AI驱动的未来,不如说仍在AI商业化大潮中摸索。


 


【关键词】价值判断 黑箱 算法


 


    前言


AI 不仅能当鉴黄师,也可以当律师[2]。全民互联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历经3年研发,国内首家推出人工智能在线合同审核产品——智合同,提出“3秒钟,一元审合同”的口号,审核合同超16万份,识别出200余万项潜在风险,而实际工作用时累计只有2小时13分钟。“挽救了6个青年法律顾问在枯燥无味的30年审核合同中变成白发苍苍的老年人。”[3]


的确,很多律师在项目管理上应用了法蝉、阿尔法、元典、金助理、tower这些软件,数据检索也常备威科先行和无讼。但这是人工智能吗?三名剑桥法律系学生打造的CaseCruncher Alpha只能单纯从数据中分析自己收到的信息,缺乏人情味以及律师所需的其他美德。BBC则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这是否会成为“初级律师使用的工具,或者是替代他们的工具”。[4]


一、AI在法律服务行业的应用不可能完全替代律师


不同人对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 AI)有不同的定义,尤其所谓“智能”背后有什么、如何运行、需求的最本质目标是什么,都决定了如何解释AI在法律服务行业的定义。1956年达特茅斯会议所定义的人工智能是指“让机器能像人那样认知、思考和学习,即用计算机模拟人的智能”。“最权威、最经典的人工智能教材”提出:以2个维度排列的AI的8种定义下【1】,要问的两个重要问题是:你关心的是思考还是行为?你是想模拟人还是按照理想标准工作?【2】


机器比人专注,也更准确和高效。但是,法律人工智能应用面临两大问题。技术上,自然语言理解技术远不成熟,同时,案件数据不全,缺乏标签。此外,法律人工智能应用也面临其它很多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的共同问题:跨专业人才缺乏、不能独立决策影响适用性等【3】。马云先生甚至在今年告诉大家,“一个坏消息是中国人工智能人才极度缺乏,但好消息是全世界都缺乏。”


霍姆斯指出,“法律不断演进而从来没有达到一致,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它永远从生活中汲取新的原则,并总是从历史中保留那些未被删除或未被汲取的东西。只有当法律停滞不前时,它才会达到完全一致”【4】。笔者认为:发展的法还是具有经验和价值判断的工作。责任、权利和义务不是通过观察即可证明的“事实”,而科学家可以通过观察个别物体来证实某个科学规则,所以法律推理的过程不单是合理地应用现行的法则分析个别案件,而是建立于自相矛盾且易变的社会观念之上的【5】。在案情事实查清后,不急于去翻法规大全和审判工作手册寻找本案应适用的法律规则,而是综合把握本案的实质,结合社会环境、经济状况、价值观念等,对双方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作比较衡量,作出本案当事人哪一方应当受保护的判断。在实质判断基础上,再寻找法律上的根据【6】。对于处理结果的选定,决定了在价值判断中的取舍标准,也决定了对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对于法律规则的理解反过来也会影响价值取向并左右处理结果;而价值判断往往是两者的桥梁【7】。“价值问题虽然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它是法律科学所不能回避的。即使是最粗糙的、最草率的或最反复无常的关系调整或行为安排,在其背后总有对各种相互冲突和互相重叠的利益进行评价的某种准则。【8】”“法的解释有复数的可能性时,到底选择其中哪一种解释,常受解释者的价值判断左右【9】。”


法律人的经验、思维甚至是对价值判断有任何影响的政策,要通过AI得到应用,必须被提炼为一套为计算机所掌握的语言。凯撒医疗机构的首席医学信息官John Mattsion 曾对O‘reilly 说,“21世界最大的难题将会是‘你信任哪一个黑箱?’”所谓“黑箱”,就是计算机对于系统输入指令后、输出结果前通过既定函数程序处理数据的过程。正如大脑一直在为我工作,我也一直信任它,但我却不知道大脑是如何工作和决策。人类对自己大脑的了解还不到10%[5],如何让机器像我们一样完整地思考?


算法是一套规则。不同的思维有不同的算法,不同的算法对应不同的规则,不同的数据也会导致算法的差异。算法的开发者首先要具有强大的算力和巨量的数据,而数据应尽可能的低成本获得方能实现经济效益。如果数据量小,数据存在矛盾或随时动态变化,神仙也完成不了这个算法。AI开发者因为经济因素和避免竞争而不可能开源软件,即算法完全不透明,这种随意性在法律业务当中是致命的。人工智能即使可以自我学习并取得完全正确的结果,倘若不明确他人设定的“黑箱”如何运行,岂不丧失了控制和监管?每一个法律AI的背后,都不应当有被宰杀的火鸡[6]。


对于人工智能来说,真正困难的工作可能在于大量现实中的法律问题并不存在标准答案,对于法律问题的解答需要在利益、人情、机会等各方面的权衡,需要具有真正理解现实社会的能力,这对经验丰富的律师来说都未必是简单的工作【10】。


二、劳动法专业的特殊性


近年来,劳动争议始终在高位运行。江苏法院2015年和2016年所受理的一审劳动纠纷案件均突破5万件[7]。2016年至2018年一季度,无锡全市基层法院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0808件[8]。


劳动法属于社会法。“劳动合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关于给付和对等给付的债权合同,相反它是一种带有很强人身权色彩的,关系到雇员生存基础的法律关系,因此无论如何应该被寄予希望,给予生存和社会保护”【11】。从价值判断来看,与大民法的公平正义优先、商事审判的效率秩序优先不同,《劳动合同法》第一条载明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无疑是对劳动法律特性的揭示。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不仅要严格执行法律和行政法规,也要充分掌握部门规章、文件和政策的要求和导向,将执行法律与相关部门规章、政策统一起来,全面、正确理解劳动法的立法本意,确保法院裁判的正确方向[9]。虽然各级法院、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会议纪要、解答、复函、通知既不是法律、法律解释,也不是司法解释,没有法律效力,但能够指导审判实践,特别是能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问题,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成为了劳动争议裁判不可缺少的阐述说理。[10]


2008年下半年爆发国际金融危机,为了尽快摆脱经营困境,企业往往会千方百计降低用工成本,并在法不责众的心态下实施劳动违法行为。“切实担负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依法妥善审理好涉及经济环境变化的各类案件”[11]系当时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状态。例如,江苏高院在2009年2月提出“要在坚持充分保护劳动者生存权的前提下,依法维护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并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做出了特别规定[12]。当年,江苏高院又进一步指出,对于加班费计算可以根据具体实际进行合理折算[13],上海市高院也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进行了限缩解释[14]。各地在经济形势发生变化下,劳动法律适用明显带有司法能动主义的色彩。他们(作者已提及的能动司法、社会效果和调解优先等司法政策)具有这样的共同点:与案件的事实和所涉法律规范并无直接关系,可以影响对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可以为裁判的不同结果提供依据【12】。


此外,除具有极强的地域特色外,劳动法律的司法实践往往面临着“劳动争议、争议最大”的局面。例如,就参加工伤保险但超目录用药何方负担费用的审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先是认为:“虽然该条例对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医疗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未作出明文规定,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只要交纳了工伤保险费用后就对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完全免责,华能公司仍应承担上述超出工伤保险理赔范围的59603.64元医疗费用”[15],而后又在另案认为:“因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未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的医疗费,现王少玲主张其医药费中工伤保险基金不能报销的部分9645.62元由博钰公司负担,缺乏相应法律依据。”[16]除这两种要么单位承担、要么劳动者承担的方式外,还有浙江省“原则上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但经用人单位同意或者认可的除外”[17]、重庆市“由擅自决定使用的定点医疗机构承担”[18]的处理结果。2015年12月实施的《无锡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也未对此有所突破,仍未解决超目录和标准而发生急救费用的50%由何方负担。[19]


三、劳动法领域的AI律师当下名不符实


劳动法律师的工作一般可包括7项:文书起草和审阅,事实调查及尽职调查,法律检索(研究)和分析,咨询服务,法务谈判,其他交流和互动,出庭。


牛法网合同机器人给它训练了1000多份各式劳动合同样本(包括全国各省市官方版,知名企业版,资深劳动律师版),以及38万份劳动合同纠纷判决案例。在1个劳动合同中设定了108项探针,经验堪比20年老律师,平均6秒即可审完一份劳动合同。[20]可是,合同的每个要素、条款、参数虽可转化为固定数据,但真正有价值的合同审核,是在理解合同行为的商业背景,与管理层充分沟通之后,得出已包含了法律、风控、商业与管理等综合考量的审核意见。笔者审阅过一份劳动合同,条款内容和形式上都没有什么问题,但经询问得知劳动者在3个月前刚当选工会主席,因此原劳动合同现到期无须再重新签订或续订。[21]


是啊,客户需求远不止“请告诉我《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是什么内容”这么简单,问题本身就会异常复杂。专业律师第一次会见当事人时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搞清楚问的是什么、可能相关的问题或潜在权益是什么、事实是否有证据且如何补强证据、请求权基础有哪些……对于人工智能来说,理解复杂的问题并加以逻辑判断和推理,会更加困难,难以全面实现律师的作用。


?:不发我工资怎么办?


AI(语音识别并导入法律概念):请降低语速并尽量使用普通话。是拖欠工资还是克扣工资?


?:我不太懂这个区别。反正是该发的没发。


AI:请说明工资未发的经过?


?:我小产要休息,没法上班,单位说我旷工。


AI(辨别小产概念、分析旷工和休息休假的冲突):你何时小产,有无请假并被批准,何时恢复上班,单位扣发多少工资?


?:我今年3月1日去医院做小产手术,我提前向经理请假但他不批准,我在家休息整一个月,单位把我3月份1800元工资全扣掉了。


AI:你怀孕多久了?单位有无为你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孕期有2个多月,没有给我交社保。


AI(分析请假与法定假的冲突并检索女职工假,识别《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2]、《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3]、《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4]、《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25]、《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26]、《无锡市实施〈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27]各法律规范的现行有效性、后法与前法的取舍、行政法规与地方文件的冲突,理解文字含义)不管有无医疗单位证明,你享有30天的生育津贴。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我市生育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足额支付,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执行,所扣发的工资应当全额发放给你。


?:那就是说这1800元应当全部返还给我?


AI(检索最低工资标准构成和当地现行有效的最低工资标准数额):这1800元是否包括了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福利待遇等项目?


?:我每周上六天班,每天工作八小时,从来没有加班,也没有津贴、福利和交过公积金,这1800就是固定的。


AI(“黑箱”设定放弃其他可能的权利主张):无锡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是1890元,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向你发放1890元。


?:刚才不是说了只有30天的假么?为什么发给我31天的钱?


AI:生育津贴依法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我听说生育保险应当按照我们单位工资总额的0.8%缴纳,我只能拿1890元么?


AI(识别问题的潜在含义,检索良久):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就用人单位侵害你权益选择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要求进行人民调解、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直接民事诉讼、向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向社保经办机构要求先行支付等方式维权。请问你的意见是什么?


?:我要去法院告他。


AI(检索法律规范)你主张的本项权利请求属于必须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前置的事项,你是否要求代书仲裁申请书?


?:我要求代书。


AI: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第2款,请提供以下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好的。


AI:请上传以下清晰的书面证据,1、劳动合同;2、前12个月工资发放证明资料;3、医疗机构出院小结或手术证明;4、医疗费票据。格式为JPG,每张大小不超过4M,系统将在文字识别后给予代书。无法识别的文件在系统退回后,请你提供文字整理稿,格式为DOC,每份大小不超过1M。


?:我没有签过劳动合同。


AI(检索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法律责任)你何时到用人单位工作的?应签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可能产生获赔双倍工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法律后果。


?:你的意思是我能够拿到3600元么?我是2016年1月到这家公司的,当时……哎,我刚才的问题问什么来着?


AI:你正在咨询未签订合同支付1800元的二倍工资。


?:我问单位扣发我3月工资的事。


AI: 是拖欠工资还是克扣工资?(开始循环往复)


至于律师代理劳动仲裁和诉讼,涉及到案件事实的拆解和争议焦点归纳。对这种高度抽象的智力加工,笔者看不到算法在短期内能够实现的可能性。直到正式开庭,没有人能够确切地知道会问到哪些问题,更没有人能够准确地知道被问的人会怎么回答。人工智能可以进行穷尽预测,但预测可能的过程需要更大的算力和“黑箱”函数,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加大了案件结果的不可测性。对于时效制度等基于特定目的而制定的概念,更是给机器理解文本带来了巨大困难。


目前,律师代理劳动案件可以使用的案件裁判数据除了中国裁判文书网外,还有无讼案例数据库、威科先行裁判文书数据库、北大法宝司法案例数据库、天同司法案例数据库等等,2018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又开通了中国审判案例数据库。现今并无有效的、全面统一的库文件供AI抓取、分析和计算。我国也不是判例法国家,也只能参考、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8]。因此,这种大数据并无实质上的决定作用。


不可否认,劳动法专业律师在使用诸多软件时,由软件自动配置相应文本框架,核查企业信用信息,自动检索、提示法律规范并给予方便复制粘贴,处理简单的法律咨询,这些科技辅助下的效率提高,无疑大大节省了律师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替代了律师的简单劳动,律师的角色已从亲历亲为者变成审校者。


结束语


由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等单位指导、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等单位主办、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及清华和北大承办的“中国法研杯”司法人工智能挑战赛正在火热报名当中。赛事提供的数据集共268 万份刑法法律文书,涉及 183 条罪名、202 条法条,刑期长短包括 0-25 年、无期、死刑,由参赛者设计软件进行罪名预测、法律条款推荐和刑期预测。获奖团队仅需提供算法与系统报告(包括方法说明、数据处理、参考文献和使用开源工具等信息)[29]。有趣的是,作为国内领先的科技新媒体与信息服务平台的雷锋网对本届赛事的报道却是——「中国法研杯」司法人工智能挑战赛,打造专属的AI律师[30]。


世界上第一个人工智能律师Ross的联合创始人Arruda说:“Ross Intelligence并非想要取代律师,而是让他们能做比以前更多的事情。我们致力于让律师们教会计算机像律师一样思考。这对于人类来说会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像eBrevia这样的公司并不试图消灭律师,而是想让他们的生活更好。【13】


笔者坚持:技术可以突破一个行业的瓶颈,可以超越这一行业的人工能力,但绝不可能因技术本身的存在去替代或消灭一个行业。笔者常想:在同一种算法下,原、被告的律师均是人工智能,裁判者也是AI,结果又如何呢?


 


参考文献


【1】  Stuart J.Russell Peter Norvig著、殷建平等译,《人工智能 一种现代的方法(第3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11月第1版第3页


【2】  Stuart J.Russell Peter Norvig著、殷建平等译,《人工智能 一种现代的方法(第3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11月第1版第28页


【3】  亿欧智库《2018人工智能助力法律服务研究报告》2018年3月发布版第24页


【4】  明辉、吕世伦著,《霍姆斯:法律实用主义》,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第88页


【5】  史蒂文·瑞斯著、王文蔚译,《美国律师手记》,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6年8月第1版第133页


【6】  梁彗星著,《裁判的方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第1版第186页


【7】  周吉川著,《律师如何思考》,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2月第1版第7页


【8】  罗斯科·庞德著、沈宗灵译,《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商务印书馆1984年4月第1版第55页


【9】  梁慧星著,《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1月第1版第170页


【10】沈寅飞,《当法律遇到人工智能》,《方圆》2017年7月下第24页


【11】W·杜茨著、张国文译,《劳动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5版第173页


【12】周吉川著,《律师如何思考》,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2月第1版第36页


【13】Julie Sobowale,How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s transforming the legal profession,ABA JOURNAL(美国ABA法律杂志),April 2016




[1]


[2] 36氪http://36kr.com/p/5071605.html


[3]《科技日报》2018年4月18日01版《“智合同”2小时干了6个人30年的活儿》


[4]搜狐网http://www.sohu.com/a/206764724_624619


[5]普遍认为该数据出自美国心理学之父威廉·詹姆斯之口,也有是15%的说法。


[6]英国哲学家、数学家、思想家伯特兰·罗素提出过一个著名的火鸡问题,火鸡通过长期的“大数据”观察得出了喂食时间的结论,但圣诞节这一天没有定时得到食物而是死亡。刘慈欣在《三体》第6章《射手和农场主》中也引用了这个问题,说明科学观察的偶然性。


[7]中国江苏网http://jsnews.jschina.com.cn/jsyw/201704/t20170426_419964.shtml


[8]中国新闻网(江苏)http://www.js.chinanews.com/news/2018/0427/178989.html


[9]《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理指南》第二节第二条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第六条:对于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之外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经审查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可以作为裁判说理的依据。


[11] 2009年2月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http://fanfu.people.com.cn/GB/64378/8860280.html


[1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委会第5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3项


[13]江苏省高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苏高法审委[2009]47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1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第四条第(二)、(三)、(四)款


[15]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苏审三民申字第1073号无锡华能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与贺真兴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16]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苏民申6468号王少玲与南京博钰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17]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第十六条


[18]《重庆市工伤职工就医管理办法》第九条


[19]《无锡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20]中国网-科学中国 http://science.china.com.cn/2017-07/03/content_9551102.htm


[21]《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职期满。


[22]第七条第2款: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23]第十八条第2款第(二)项: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24]第十二条第(三)项: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25]第十条第2款: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


[26]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


[27]第二十五条第(五)项:早期终止妊娠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二十天


[28]《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申字第441号民事裁定书裁判要旨:黄木兴援引的本院公报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11期刊载的“吴国军诉陈晓富、王克祥及德清县中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纠纷案”)并非是本院根据《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其主张本案应参照该案例处理没有依据。


[29]中国中文信息学会http://cail.cipsc.org.cn/instruction.html


[30]雷锋网https://www.leiphone.com/news/201805/xoS1MUsIXTz6rPG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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