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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离婚律师告诉你婚后单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子怎么分?

来源:无锡律师事务所 作者: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9-25 12:02:23 阅读数: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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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部分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子女成婚时,给与购房资助也是非常常见的现象。而当下由男方来购买婚房也是一种社会风气。为了子女的幸福生活,父母往往把几十年的积蓄倾注到子女的房子里面。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婚姻破裂后,房产分割的纠纷也非常普遍。婚后父母单方出资给子女买房,离婚后房子怎么分呢?要解决这个问题,要区分是全款出资,还是父母只出首付子女还贷款? 还没办产权证的情况下,以谁的名义办理贷款呢?产权证上己方子女得名字,还是写双方子女的名字,还是写对方的名字?情况不同,离婚后房产的分割方式也不同。无锡离婚律师,专打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分割、争夺抚养权的官司,通过典型案例,来说清楚这个问题!

无锡离婚律师告诉你婚后单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子怎么分?



首先看《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第三款的意思,夫妻结婚后,赠与人如果明确赠与之物归于夫妻一方,那就是属于夫妻一方,如果没有明确赠与其中一方,那默认的就是赠与夫妻双方。有哪些证据能体现父母赠与谁的意愿呢? 大家都知道,父母赠与子女房产,极少数会特意去签一个“赠与合同”。房屋是属于不动产,适用不动产登记制度,产权登记是最能体现出父母到底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的意愿。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对关于婚后父母单方出资给子女买房的法律明文规定。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针对这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杜万华在解释出台时认为,“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买房是一个过程比较长的大额交易。买房首先分为签订购房合同,全款还是付首付按揭贷款,接下来就是还贷,交房后进行产权登记。 在这个过程中的不同时间节点,父母出资的具体情形,能够反映出父母到底是想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的真实意愿。一般来讲,购房合同

一、婚后按揭贷款买房,一方父母付首付款买房的情况下

1,一方父母出的是主要首付款,按揭贷款合同写的是自己子女的名字时。

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办理贷款,一方父母出资主要首付款,其余部分夫妻双方出资,父母出资部分对应房屋份额现值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予,房屋其余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王×与夏×离婚纠纷一案中认定:“关于财产分割问题。7028号房屋系夏×在其与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因房屋是以夏×一人名义购买,故夏×父母出资的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其余部分为夏×与王×的夫妻共同财产。故首付款中使用李英、夏京龙银行卡支付的部分、夏京龙偿还的支票款部分以及贷款中李英卡转账的部分,视为夏×父母对夏×的赠与……”

 

2,一方方父母出首付款,首付款占房屋总价款比例较高,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时。

该出资对应房屋份额现值应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其余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在张×与马×离婚纠纷一案中认定:“关于310号房屋分割问题,首先,结合本案证据及庭审查明情况,可认定马×对房屋贷款偿还及装修投入较大,如仅因张×父母支付首付款即认定房屋所有权人为张×个人,显然不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则,无法得到普遍的社会认同;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中所称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情况,应指出全资购买,而非仅支付首付款的情况。综上,张×要求确认310号房屋为其个人财产的意见,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310号房屋应作为双方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考虑到本案房屋以张×名义贷款,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张×名下,首付款390000元由张×母亲吴某所付,首付款比例占房屋总价款510000元的75%以上,远远多于婚后所还贷款120326.7元,且吴某在房屋购买、税费支付、房屋装修等方面进行了较大投入,故吴某所付首付应视为其对张×一方的赠与,该出资在房屋价值中归张×所有。因房屋现价值高于当时购买价三倍有余,故吴某在房产中的出资亦应考虑其增值因素。另,因该房以张×的名义贷款,贷款尚未付清,故应由张×所有为宜,剩余贷款由张×自行偿还,在扣除尚欠贷款后,给付马×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1和2两种情况,现实生活中出现得比较少,因为婚后买房,无论购房合同上写是一个人得名字还是两个人得名字,银行通常都会要求在按揭贷款合同上写两个人的名字。所以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如果要明确赠与自己一方子女,最好好写一个书面的赠与合同并且最好公证。

3,一方父母出的首付款,不管主要还是次要,按揭贷款合同写的是双方子女的名字

二、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出资系赠与子女一方的情况下,应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三、婚后全款买房,一方父母全款出资的情况下

1,不动产权证或者房产证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那么是属于对己方子女的赠与,属于己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不动产权证或者房产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或者对方子女名下,那么是属于对夫妻双方子女的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对于婚后单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子怎么分的问题尤其是证据部分还有疑问的,请联系无锡律师事务昶兴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1801419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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