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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执行

异地强制执行

在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在同一个地方的,可以申请异地强制执行,那么异地强制执行是什么?该如何申请?下面无锡强制执行律师为大家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什么是异地强制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跨辖区案件执行的两种基本方式:异地直接执行委托执行

异地强制执行就是指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然后由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执行。

 

当地法院可以异地执行吗?

可以。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委托执行规定: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强制执行阶段,仍然拒绝履行义务,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1、对不配合执行的可以罚款、司法拘留;

2、将其纳入全国失信人员登记系统;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异地强制执行是怎样收费的呢?

执行金额和其他诉讼费用。

一般情况下,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但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

执行费: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3)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执行书两份

应写明申请执行的依据、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及金额(本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代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律师应提交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4、申请执行人涉外、涉港澳台的,必须提供经公证、认证材料(董事会决议、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的复印件等)。

 

针对异地强制执行相关问题,如有任何疑问和需要,欢迎联系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无锡强制执行律师(1801419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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