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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继承

股权是非常重要的财产权力之一,股东死亡后,股权属于股东的遗产,但与有形财产继承不同,需要依照《公司法》和《继承法》相关规定。法律上对于公司股权继承问题是怎样规定的?办理股权继承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无锡公司股权继承纠纷律师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上对于公司股权继承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股东资格的继承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律师提醒:

首先本条股权继承只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不适用股份有限公司;其次本条股权继承不适用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最后并非所有的继承人都能继承股东资格,只有合法的继承人才能继承股东资格。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应该依照《继承法》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虽可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权,但并不能自然取得被继承人生前在公司担任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那么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股权能够被分割吗?

公司章程未对此有限制性规定,股权可以被分割。

注意,对于股权的分割继承不能导致公司股东人数超出法定上限。此外,公务员、现役军人等特定身份的人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该等继承人由于特殊身份不能继承股东资格,只能将作为遗产的股权转让后,继承其所得的转让款。

 

股东死亡后,如果存在多位继承人且都愿意继承,该怎么办?

法律实践中,多位合法继承人可以共同继承死亡股东资格,并可以要求公司办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股东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如果出现股东人数超过法定上限的情况该怎么办?由各个继承人协商,但是在实践中,这样的方法虽然合理但是并不常见,。

 

如果是外国人继承内资公司股权,是否导致公司性质的变更?

不改变

根据注册资本来源地原则,外国人继承不改变注册资本来源地,所以外国人合法继承股东资格后,只需要去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办理股权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股权的财产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当公证申请人申请办理的继承权公证,遗产涉及股权时,承办人不能按照办理一般财产继承的步骤和思路去承办,当然办理一般财产继承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也是要的,这些材料主要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4)若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地的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

5)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要求当事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4)公司资产的评计报告。

 

针对公司股份继承相关问题,如有任何疑问和需要,欢迎联系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无锡公司股份继承纠纷律师(1801419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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