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业领域 > 民商事诉讼 > 民商诉讼

民商诉讼

提起反诉

反诉是指在一个开始的民事诉讼中,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关的反请求。那么反诉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提出呢?提起反诉是否有时间限制呢?无锡民商诉讼律师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什么是反诉?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对原告提起与本诉有关联的独立的请求,目的是抵销、动摇或吞并原告的请求,在实践中比较常见。

 

什么是时候可以提起反诉?

司法实践中,一般倾向于答辩过程中提出,最迟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二审中可以提起反诉吗?

可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提起反诉有哪些条件呢?

首先需要满足起诉的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提起诉讼还有这些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5)提起的期限。

 

针对提起反诉相关问题,如有任何疑问和需要,欢迎联系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无锡民商诉讼律师(18014190572)!

电话回拨

立即体验

胜诉方案免费送
姓名:
电话:
咨询 内容:

目前已有5892位咨询

微信公众号

手机网站

电话: 18014190572
邮箱: changxinglawyer@163.com
传真: 0510-8989-8765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吟白路1号研创大厦21楼
立即获取胜诉方案  →
Copyright © 2019 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 苏ICP备17005481号 技术支持:无锡网站建设 |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