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业领域 > 刑事辩护 > 相关罪名

相关罪名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目前比较高发的犯罪,很多人也会把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盗窃罪、诈骗罪混淆。下面无锡职务侵占罪律师【18014190572】详细解读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规定,构成要件,具体的量刑标准和其他罪名的区别要点!

 

职务侵占罪


一、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量刑数额规定

按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所以现在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标准就是:

1、数额较大:6万元以上

2、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

 

三、江苏省职务侵占罪的量刑具体标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7

(1)职务侵占数额达6万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职务侵占数额达100万元的,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不满900万元的,每增加15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数额超过900万元的,超过部分每增加30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的;

(2)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或者影响恶劣的;

(4)多次职务侵占的;

(5)在企业改制、破产、重组过程中进行职务侵占的;

(6)为违法犯罪活动而实施职务侵占或将职务侵占的财物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必须是公司董事、监事或者企业及其他单位中的职工。就是说只限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内部人员。

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所有权,属于侵犯财产罪的范畴。

职务侵占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在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

 

 

 

五、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的区别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共同侵占单位财物如何定性处理

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全案郁定侵占罪;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应分别定罪,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定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定侵占罪。

六、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已所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手段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4、法定刑不同。职务侵占罪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徒刑,法定刑较轻,且量刑的幅度较小;而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量刑幅度较宽。

 

七、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的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而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

 

八、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

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就可以向相关的责任机关,举报公司法人的请求,一经认定公司法人确实实施了违法行为之后,会受到的处罚是比较严重的。为了节省时间,在举报之前,必须已经掌握了确切的证据。

 

对本罪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咨询昶兴律师事务所无锡职务侵占罪律师【18014190572】!

电话回拨

立即体验

胜诉方案免费送
姓名:
电话:
咨询 内容:

目前已有5892位咨询

微信公众号

手机网站

电话: 18014190572
邮箱: changxinglawyer@163.com
传真: 0510-8989-8765
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吟白路1号研创大厦21楼
立即获取胜诉方案  →
Copyright © 2019 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 苏ICP备17005481号 技术支持:无锡网站建设 |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