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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劳动法律师:三方协议及就业协议法律辨析

来源:无锡律师事务所 作者:陆皎皎 时间:2019-10-28 12:44:24 阅读数: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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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很多应届毕业生经历前期的“广撒网,多捞鱼”——不停投简历,经历面试、初试、复试,过五关斩六将,收获很多offer后,有的毕业生就与很多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他们认为反正不是劳动合同,去不去也没关系,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就签订了就业协议,无锡律师事务劳动法律师认为:殊不知,将对自己产生巨大的法律风险。

无锡劳动法律师:三方协议及就业协议法律辨析


 

三方协议与就业协议的区别

三方协议是《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依据《关于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 ,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由此可看出,就业协议书本质上是明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属于普通民事合同,其主体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

2019年3月起,我省高校毕业生全部通过91JOB智慧就业平台填报就业信息、上传《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毕业去向分类中,选项2: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选项3: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而高校不参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就业协议内容的商定,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依照就业协议书上的内容对毕业生进行就业管理等服务事项。

既然高校不是就业协议书中的主体,该协议的主体仅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两方”,故不能称其为“三方协议”。同理,若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已签订协议,该协议即对双方生效,不论学校是否盖章。

提示:应届毕业生在无锡办理落户只需上传以下落户申请材料扫描件:(1)毕业证书;(2)报到证;(3)户口迁移证(须开往无锡)

 

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

签署就业协议则对双方具有合同约束力。但签署就业协议不代表签署了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的通说是不视为书面的劳动合同,因为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前不具备就业条件;从法律性质角度讲,双方就就业问题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方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前述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正因为“就业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以,就业协议只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条款只要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无效的情形,实务中是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又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用人单位、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若签署了就业协议,且约定了违约金,若有违约行为就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应届毕业生违约了咋办?

那么是不是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毕业生必须来工作呢?毕竟有协议啊!答案是不行!就业协议具有人身性,其应为预约民事合同,其后续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本合同。法律上的规则是,预约不得强制订立本约。所以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必须到岗工作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从这个法律规则可知,如果用人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也仅发生主张违约金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最好的方式,诚恳跟HR协商,“和平分手”,寄希望于此不用支付违约金。

根据大多数地区的司法实践,在审判中法院对违约金金额的认定持“约定优先、合理调整”的原则。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会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金额确定毕业生需支付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因此,在特定情形下,在毕业生提出违约金过高抗辩、用人单位提出违约金过低的前提下,法院可能酌情对违约金的金额作出调整。实践中,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协议的履行情况、毕业生的过错程度、毕业生刚就业时收入有限和用人单位能否证明其实际损失等因素,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约定的违约金。

广大毕业生撒网虽好也要注意风险,切勿贪多,签署多份就业协议,导致自身违约。不仅要付违约金,还降低自身评价,如此得不偿失。求职路漫漫,风险十八九,关注无锡律师事务昶兴律师事务所,带你远离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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