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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劳动纠纷律师:电竞职业选手能否获得劳动法保护?

来源:无锡律师事务所 作者:邵沁雨 时间:2020-12-18 10:18:55 阅读数: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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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以3.85亿美元和高达35%的市场份额占比首次超越北美,成为最具商业价值的电子竞技市场。人社部公开数据显示,中国电子竞技员的整体从业规模已经超过50万人,预计未来五年,国内电竞行业仍将面临200万人才需求。与此同时,作为一个新兴行业,有关电竞俱乐部与职业选手之间的法律关系认定引发了大量纠纷。无锡劳动纠纷律师:那么在电子竞技员、电子竞技运营师已经被人社部确认为新职业的当下,电竞职业选手能否获得劳动法保护呢?相关案例中法院的裁判结果可以为我们解答。

 


【案件概述】

201586日,英恰公司与叶某怡签订的《演艺事业经纪合同》约定:叶某怡诚意委托英恰公司作为其演艺事业的全球地区独任经纪人;叶某怡作为英恰公司的专属艺人,在全球范围内从事的缩影演艺活动必须由英恰公司作为叶某怡的唯一经纪人以及商务代表,并服从英恰公司作出的有关安排和决定来处理演艺工作相关的事项。2016120日叶某怡在其个人微博宣布退役,与英恰公司解除所有合同。

英恰公司基于此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叶某怡存在违反《演艺事业经纪合同》的违约行为,并按照《演艺事业经纪合同》的约定,赔偿英恰公司违约金,即叶某怡上一自然年收入总额的四倍。

叶某怡辩称,双方所签《演艺事业经纪合同》的本质是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应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而非适用合同法;即便双方存在演艺经纪关系,该合同也已经于2016120日随着劳动关系解除一并解除。

 

【法院裁判】

《演艺事业经纪合同》既涉及代理艺人对外沟通交涉的内容,又存在为艺人进行包装宣传的要求,还具有一定的内部管理职能,存在较强的特殊性和行业特征;其不仅具备委托合同的主要特征,也同时具有劳动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其他合同特征,故认定该合同属于包含多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综合性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无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故对于叶某怡行使法定解除权和任意解除权以解除合同的意见,缺乏依据,不予采纳。

法院最终支持了英恰公司的诉讼请求。

 

【律师观点】

从该案例中不难发现,在司法实践中,电竞俱乐部与职业选手签订的包含提供技能训练、参加比赛、代言广告、商业演出等内容的合同,法院并非简单地将其定性为劳动合同、雇佣或劳务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或行纪合同中的一种,合同名称虽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双方对法律关系的合意,但仍是根据实际权利义务认定为合同性质。

1.玉溪合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吴某桥合同纠纷【(2019)云04民终408号】一案

人民法院亦认定《战队及选手有关电子竞技之合作合同》是集多重法律关系形成的综合合同,双方之间形成的合同关系主要是合作关系,并不是单纯劳务关系,不予采纳合同性质为劳动或劳务关系的答辩意见。

2.上海歌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罗某其他合同纠纷【(2018)沪0118民初1501号】一案

双方明确约定“公司独家代理涉及电子竞技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竞技赛事安排、在线视频演艺等相关领域商业活动;双方之间属委托代理关系,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人民法院据此认定《电竞人员经纪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拒绝履行合同而应支付违约金。

3.南阳威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程某劳动争议纠纷【(2019)豫1303民初5654号】一案

人民法院认定《V7电子竞技选手经纪合同》《选手服务合同》所约定内容具有明显的从属性,个人工作过程和遵守日常管理制度,都体现着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结合具体工作属于公司业务组成部分,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判决公司支付欠薪和经济补偿金。

 

【律师建议】

站在电竞职业选手的角度上来说,电竞职业选手自身要提高权利保护意识,尽可能与俱乐部签订名为劳动合同的书面合同,避免无法解除合同和支付巨额违约金的可能性发生,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交由法律专业人士对合约进行审核。劳动合同能够更好地保护职业选手的权益。

在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电竞职业选手应着重关注合同约定的以下三项内容:

第一,违约金额的约定需谨慎,要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履约能力等综合判断;

第二,尽量签订期限较短的合同,到期后再根据自身情况、俱乐部提出的续约条件等考虑是否续约;

第三,详细了解合同约定的违约事由,在合同到期前,尽量不与第三方签订意向续约合同。当然,在履约过程当中,不能缺少证据意识。

站在电竞俱乐部的角度上来说,应当准确识别劳动关系,通过合约完整地体现双方对权利义务预期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拟建立劳动关系,则应依法落实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等劳动关系重要事项,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拟建立平等民事主体间的独立合同工关系,合同中应当避免存在“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服从日常训练及参赛安排,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底薪”、“工资”、“全勤奖”等类似表述,由律师设计部分条款以体现服务互利的合同目的。

 

针对劳动合同相关问题,如有任何疑问和需要,欢迎联系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无锡劳动纠纷律师(1801419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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