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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合同纠纷律师:疯狂的口罩机交易下暗藏的风险及应对策略

来源:无锡律师事务所 作者:张霞红 时间:2020-04-20 14:20:57 阅读数: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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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口罩的需求量成百上千倍暴涨,企业纷纷转产口罩,口罩机也一下子成了抢手货,甚至是“印钞机”!那么在口罩机的疯狂交易中,到底暗藏着哪些风险?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呢?无锡刑事辩护律师提醒:口罩机市场套路深,有可能血本无归!

 


口罩机交易有哪些风险环节呢?

1、技术风险

企业转产口罩的同时,也有很多企业试图转产口罩机。自动化设备生产厂商都纷纷挤进这趟列车,大部分企业从没有做过口罩机,技术人员连口罩机都没有见过,这样的企业人才配备、技术经验不足,生产出来的产品合格率势必大打折扣。

生产口罩机需要三个阶段,一是零配件生产,二是装配,三是机器调试。

机器交付并不等于已经可以调试好并投入生产,能生产出合格产品并且能确保以后故障率低,有故障能及时排除才是关键,不然也只是花高价买回来一堆废铁。

但是目前的情况来看,机器销量的大幅上升,对机器调试人员的需求也直线增加,因其专业技术性较强,这类人员并不能在短时间内培训上岗,从而导致调试行业从业人员缺口很大,机器到手,调试人员不能同步就位;同时,调试过程中也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导致机器无法按计划生产。

2、口罩机侵犯他人合法权利

众多生产厂商转型搭车,均是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口罩机生产图纸自行摸索制造。

殊不知,此举有可能侵犯第三方商业秘密外,还可能因此侵犯著作权或专利权。例如,根据《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即使买家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虽然能证明合法来源的,但仍应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

3、延期交货风险

目前形势下,口罩机根本没有现货,要购买口罩机只能期货交易,但口罩需求随着疫情的发展而变化。

有部分口罩机销售企业恶意抢单、虚报交货期甚至恶意跳单,而买家急着机器到货后生产口罩,好不容易准备好原材料等其他附属设备、人员时,口罩机却延迟交货,只能干着急,最终等机器到手时,有可能已错过最佳口罩市场销售期。

等待期的损失加上不确定的市场因素,买家将蒙受重大的经济损失。

4、无质量保证风险

在一机难求的市场风向下,卖方必是强势方,有些卖家销售机器仅有很短时间的质量异议期,且约定异议期结束后即视为产品合格,今后产生一切问题由买方解决。这就导致作为弱势方的买方经过异议期后出现的机器质量问题无法向卖方主张质保期权利。

 

风险那么多,我们该怎么应对?

1选择企业信用高,有生产口罩机经验的厂商购买设备。尽量避免通过层层中间商购买设备,从源头控制设备交货及质量风险。

2签订合同前仔细审阅并完善合同条款。一些风险意识不高的企业主为了尽快购置好设备、材料进入口罩市场抢钱,无视市场风险,未作充分的调查,直接签订卖家准备好的合同,后期出现问题,再回头看合同才后悔莫及。

合同应明确约定:

口罩机技术参数及相关质量标准;约定机器配件、附件;增加对卖家延期交货、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赔偿条款;约定最后调试期、保修期及相应的赔偿责任。通过此类合同条款对卖家进行必要约束,从而将有可能发生的损失降到最低。

3、派员去设备生产地监督生产过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求设备交付前先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接收设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详细约定调试义务如何履行。

4收到货物及时检测检验,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卖家沟通。若已过异议期且无质保期的,如果该问题为隐蔽瑕疵,在交付起两年内可以向买方主张产品质量责任。

 

律师建议:

提示各位企业主不要把口罩机当印钞机,盲目购买,不要抱着印钞的心态来做关系公民卫生和公众安全的产品。毕竟,医用口罩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其生产、经营和销售应当经过行政许可,并将产品进行注册。若不注重风险,有可能血本无归

 

针对疫情下口罩机纠纷问题,如有任何疑问和需要,欢迎联系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无锡合同纠纷律师(18014190572)!

相关标签: 无锡合同纠纷律师 , 无锡刑事辩护律师 , 无锡法律顾问 , 口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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