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昶兴法讯(2018年9月刊)
[一名话]一个人要么成为一件艺术品,要么戴一件艺术品。——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英国最伟大作家与艺术家之一)
[微机会] 老板如何浪费员工的时间 | 华尔街日报
他们想征求意见,却没意识到人们绞尽脑汁地说他们想听的话,而非道出一切是非曲直。http://www.sohu.com/a/249719704_166556
[主题词] 冷静期 电子商务法 社保征缴 补充工伤保险
[名词解释]诉讼离婚
除了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外,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治在线]离婚?来,冷静一下!
惊世骇俗的世纪段子手奥斯卡·王尔德说:“什么是离婚的主要原因?结婚。”
(单位:万对)
2002年
2008年
2012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民政登记
57.3
160.9
242.3
314.9
348.6
370.4
判决调解
60.4
65.9
68.1
69.3
67.2
66.9
(离婚数据由律师摘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年度《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法(2016)128号】。2017年3月,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针对一对“85后”夫妻诉讼离婚,在国内家事审判中签发了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这对夫妻冷静3个月,其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2017年7月,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法院庾岭法庭发出陕西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2017年10月,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在全市首推离婚冷静期制度。2018年7月,广东高院发布《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首次提出离婚冷静期的完整规定,将离婚冷静期区分为情绪约束冷静期和情感修复冷静期,并规定了不同的启动条件、设置期限和运用规则。各地法院积极在最高人民法院文件精神指引下,对家事审判大胆探索、锐意创新。
2018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法发(2018)12号】,对此前各试点法院(其中,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为江苏省试点法院)的经验进行总结和提炼,同时也为离婚冷静期制度提供了依据和指引,并在全国推广。该司法解释性质文件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
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其中,婚姻家庭编中新增“1个月离婚冷静期”,指向的是协议离婚。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法律动态]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予以公布,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综合所得税率,同时增加“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土壤污染防治法》。这是我国首次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明确规定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该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3、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电子商务法》,将微商、网络销售等经营主体纳入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对电子商务经营者违法搭售商品或者服务的,最高可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该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保留委托评估这一传统的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方式的基础上,基于效率和费用考虑,新增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三种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方式,明确了网络询价费用和委托评估费用的负担及计付标准,通过引入保险机制解决申请执行人垫付网络询价费用和评估费用,有效解决了因无人支付评估费用影响委托评估效率、甚至造成无法委托评估的问题。
5、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互联网法院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当在线上完成。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等纠纷;当事人可在合同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范围内,依法协议约定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互联网法院管辖。
6、国务院公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申请人民调解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新增渠道,首次被写入法规。《条例》还明确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行政处分。
7、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根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国家正周密安排资料交接、账户设置、信息传递、退付退库、清欠清缴等工作。国务院明确“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在机构改革中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同时,要抓紧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方案,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
8、司法部在中国法律服务网上正式开通“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http://www.12348.gov.cn/#/suggestion/suggestionInfo,群众可通过网站和手机客户端对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各类证明问题进行投诉。
9、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开展“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对“假企业”虚开发票和“假出口”骗取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打击和震慑。
10、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提出下大力气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破解企业注销难题。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限时补齐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可享受容缺办理的纳税人主要包括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等五大类。
[律师提示]
1、近期,有单位收执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甚至高于应收账款。律师认为,商业承兑汇票没有银行信用的背书,其支付保障是建立在出票企业的信用之上。企业出具空头支票会受到央行处罚,而商业承兑汇票如果不付款,持票人只有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同时,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行少,变现难,流转性差。因此,不宜将商业承兑汇票作为交易工具。
2、数据显示我市市区2017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出63234万元,同比增加7.08%。《无锡市补充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缴费标准分为八类自每人每月8元至15元,赔付标准自20万元至0.8万元。投保可通过人保财险无锡市分公司051068865602,平安保险公司15061505296(惠山区)13961828290(锡山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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